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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垃圾清运车辆整治,营造整洁市容环境

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    发布人:       发布时间: 2017-04-11       访问次数: 630

深化垃圾清运车辆整治,营造整洁市容环境

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  韩志烽

4月1日起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凭入场通行证进场,开展车辆许可证管理工作。

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,根据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下发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于3月31日前严格落实整改对垃圾运清运车辆车体不洁、垃圾裸露和吊挂、沿途飞扬和泄漏、污水滴漏等车辆。

此次深化整治的目的,一是按照属地环卫主管部门管理、分工负责的原则,与平水大坞岙垃圾填埋场开展联合整治,着力解决车辆沿途抛洒、跑冒漏滴、肆意乱倒问题现象,推动建立长效的许可证管理机制。二是统一专用环卫车辆标识,属地明确,易于辨认,对于非环卫车辆要求有固定后盖且密封性能良好,车辆整洁,从而实现清运车辆规范性、密闭性与整洁性。

前期中心已着手开展此项工作,组织人员对清运车辆深化整治进行实际摸索,在摸索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。

3月6日—12日,中心动员一半管理力量对各清运垃圾车辆开展统计排查工作;对各清运车辆发放书面通知,履行告知义务。

3月13日—31日,设立通行证办理中心,提供办理车辆入场凭证,根据中心通行证办理要求:需携带相关证件(原件、复印件)、介绍信,提供该车辆照片(能反映车辆密闭情况),如未符合办证要求,则拒绝受理。截至3月31日,中心已办理车辆通行证198张。

4月1日—4日,车辆许可证管理正式实施,中心抽调管理人员加班加点每日凌晨5时到岗就位,突击检查,并设置三道卡口严查车辆是否携带或未办理入场通行证,并对一车一票签票方式进行改变,由原来的空车签票改为进场前签票,杜绝欠票行为。对于未携带或未办理的车辆,一是拒绝进场区倾倒垃圾;二是进行口头劝告,对车辆进行劝离处理。截至4日,查处1起未办理,4起未密闭,12起密闭不严实。

垃圾清运车辆整治,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,中心将不竭余力把此项工作列为工作重点。在下一阶段,中心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车辆整治活动,并联合处管理科与平水执法共同整治,为绍兴古城营造美丽的市容环境而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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